证券代码:000709股票简称:河钢股份公告编号:2026-017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
间为2026年6月1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邓建军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7人,代表股份6814096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1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57人,代表股份6814096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187%。
1(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3人,代表股份118859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498%。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1085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91%;反对10818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8%;弃权21923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53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5848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533%;反对10818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22%;弃权219239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45%。
提案2.0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2008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26%;反对9875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9%;弃权22126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7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6771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296%;反对9875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88%;弃权22126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16%。
提案3.00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04349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70%;反对84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235%;弃权13313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112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994%;反对841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05%;弃权13313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1%。
提案4.00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98865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65%;反对1339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66%;弃权18361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7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628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854%;反对13395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98%;弃权18361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48%。
提案 5.00 关于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DFI)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47054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61%;反对58640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06%;弃权84019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1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817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956%;反对586400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356%;弃权84019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88%。
提案6.0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6799375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40%;反对13172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3%;弃权15481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74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
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4138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147%;反对13172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828%;弃权15481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25%。
提案7.00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98655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4%;反对14257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2%;弃权11844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418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085%;反对14257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950%;弃权118448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65%。
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了全部提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熊孟飞、项颂雨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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