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0证券简称:贝瑞基因公告编号:2026-022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实施完成暨全部解除质押
及解除冻结的公告
股东高扬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贝瑞基因”)于
2026年4月2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因公司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开展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发生违约,成渝金融法院裁定强制变现被执行人高扬先生持有的3535214股“贝瑞基因”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9%,强制执行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0日(以下简称“本次强制执行”)。
近日,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实施完成及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冻结的告知函》,在本次强制执行期间,高扬先生累计被强制执行16016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530%。同时,公司获悉高扬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及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扬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
一、强制执行情况
1、股东被强制执行股份情况执行均价(元股东名称执行方式执行期间执行股数(万股)
/股)
2026年4月9日-
高扬集中竞价交易10.33160.16
2026年5月11日
高扬先生被强制执行的股份来源于其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瑞和康”)100%股权同时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中以持有
的贝瑞和康股权认购获得的新增股份。通过集中竞价强制执行股份的价格区间为9.93元/股-10.99元/股。
2、本次强制执行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强制执行前持有股份本次强制执行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213830846.0486197814845.5956
高扬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894270.958817878270.5057
有限售条件股份179936575.0898179936575.0898
注:本次强制执行的全部股份均为符合条件的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次强制执行期间为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5月11日。2026年4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6.90%变
动为5.91%(含本次被强制执行变动比例0.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侯颖女士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5.91%变动为5.71%。
二、股东解除质押及解除冻结股份情况高扬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此前存在质押及冻结情形。公司此前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相关股份质押、冻结公告。本次解除质押及解除冻结后,高扬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占其目股东名股东或第一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前所持占公司总股本质押起始解除质押质权人
称大股东及其数量(股)股份比比例(%)日期日期
一致行动人例(%)
2017年82026年6国信证券股份
高扬是197814841005.5956月17日月12日有限公司
注:上表中“占其目前所持股份比例”一列计算时,以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后股东持有的
19781484股为计算基数。
(二)本次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是否为控股占其目股东名股东或第一本次解除冻结股前所持占公司总股本冻结起始解除冻结司法冻结执行人
称大股东及其份数量(股)股份比比例(%)日期日期
一致行动人例(%)
2024年112026年6
高扬是197814841005.5956成渝金融法院月7日月11日
注:上表中“占其目前所持股份比例”一列计算时,以本次股份变动完成后股东持有的
19781484股为计算基数。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及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扬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及冻结情况
2如下:
合计占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累计被累计被合计占公持股比其所持已质押股未质押股股东质押数冻结数司总股本持股数量例股份比份限售和占已质押份限售和占未质押名称量量比例
(%)例冻结合计股份比例冻结合计股份比例
(股)(股)(%)
(%)数量(%)数量(%)
(股)(股)
1799365高扬197814845.59560000007(高管锁90.9621定股)
侯颖4000000.113104000001000.11310000
1799365
合计201814845.708704000001000.11310089.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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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被执行的股份在2023年8月27日前已被质押,本次因违约处置导致的股份
被执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高扬先生本次强制执行与已披露的强制执行计划一致,不存在实际强制执行数
量超过此前披露的强制执行数量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高扬先生本次被强制执行公司股份是国信证券启动违约处置程序所致,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高扬先生本次解除质押及解除冻结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扬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动及权利受限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强制执行实施完成、解除质押及解除冻结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1、高扬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强制执行实施完成及股份解除质押、解除冻结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等相关证明文件。
3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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