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0证券简称:贝瑞基因公告编号:2026-026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3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
15:00。
2、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4号院5号楼公司6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除提案3.00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本次股东会的其他提案均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高扬先生
6、本次股东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本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781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5.59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4人,代表股份35612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35%。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合计275人,代表股份553935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69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273人,代表股份5612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5%。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提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73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590%;反对9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79%;弃权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592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285%;
反对9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521%;弃权
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9194%。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提案2.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60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138%;反对139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38%;弃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79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729%;
反对139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106%;弃
2权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6165%。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提案3.0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00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59%;反对14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278%;弃权4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006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688%;
反对147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935%;弃权4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77%。
就本提案的审议,高扬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提案4.00《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8326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770%;反对2190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51%;弃权3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51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686%;
反对2190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385%;弃权3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29%。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前述提案表决情况中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3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名称:舒迟、李舒薇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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