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张大可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公司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张大可,男,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博士。本人曾任中国科学院北京基因组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贝勒医学院访问学者。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北京青科同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经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进行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全部亲自出席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每次董事会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地思考,除应当回避表决的议案外本人均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为董事会的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
会委员在2025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委员会各项议事工作,与各位董事共同审议《关于修订〈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修订后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持续优化公司薪酬与考核体系,进一步提升激励约束机制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助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完善。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遵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各项治理制度规定开展工作。履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与法定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有效履行独立监督、审慎议事的职能,保障提名相关工作规范合规、有序推进。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在履职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本人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现场工作共计15天。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本人与公司
管理层保持深入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
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重大事项推进情况,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信息披露、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审慎、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在过去一年中,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对信息披露及时性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公平性。同时,本人依托专业知识与独立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公正性,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持续系统学习监管新规及行业准则,深入领会公司治理
规范与股东权益保护相关要求;按期参加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及时更新上市公司监管知识体系。履职过程中始终坚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核心原则,不断提升专业判断与决策建议水平,助力公司完善风险管控体系,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效能稳步提升。
(六)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使本人能够根据相关资料做出独立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2025年度各项议案,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
2025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2024年
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额度,公司预计2025年度将与福建和瑞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不超过5000000.00元。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以独立、客观、公允的态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很好地履行了《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在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规范,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因此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规范履职。报告期内,与各位董事共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的议案》,持续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激励约束体系。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六章“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第六章“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八条进行调整。
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2823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7985%)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实施期间,严格遵守证券市场交易规则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监管要求,未发生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2025年,本人没有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2、2025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2025年,本人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
4、2025年,本人没有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2025年,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公司无被收购情况,
未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恪守独立、勤勉、审慎的职业准则,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监管规范要求履职,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与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在战略决策、风险监督、专业咨询等方面切实发挥治理作用,以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及时提示管理短板与潜在风险,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与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秉持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深化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协作。依托自身专业背景与行业经验,切实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与科学性,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大可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