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7人因劳动关系解除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期权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林开涛、张学、管世翾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