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证券简称:锦龙股份公告编号:2026-0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5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禤振生先生、陈浪先生回避了表决。
为偿还公司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及其
母公司东莞市弘舜劭和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弘舜公司”)借款,借款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期限一年。在8亿元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时段的资金需求向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分期借款,分期还款。公司按照不超过新世纪公司、弘舜公司综合融资成本的借款年利率向其计付借款利息,预计本次借款的年利率不超过10%。公司本次向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借款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1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新世纪公司
和弘舜公司借款的具体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新世纪公司和弘舜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09)。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0)。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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