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证券简称:锦龙股份公告编号:2026-42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65),上诉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与被上诉人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创新”)、江苏北极皓
天科技有限公司、杨佳业、杨锡伦及原审第三人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证券欺诈责任纠纷一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高院”)经审理认为,中山证券的上诉请求部分成立,依法予以支持,作出终审判决。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山证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6)最高法民申
737号]等文书,再审申请人中金创新因不服江苏高院作出的(2023)
苏民终1306号民事判决书,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诉请:请求依法撤销(2023)苏民终1306号民事判决,维持(2018)苏01民初507号民事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
1目前,本案尚处于再审申请的审查阶段,中金创新的再审申请是
否符合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条件,仍需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同时,中山证券将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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