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证券简称:锦龙股份公告编号:2026-35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7日以书面结合通讯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
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48.80万元,公司累计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53719.55万元。
董事会根据公司目前未分配利润的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十”。公司2023年、2024年、2025年可分配利润分别为-38408.66万元、-8923.01万元、28348.80万元,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五十为-3163.81万元。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0万元,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相应期间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积极履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同时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8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六、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8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
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0)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和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修
3订《独立董事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筹资管理制度》、《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废止《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报告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制定和修订后的相关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丹丹女士、禤振生先生、陈浪先生、盘丽卿女士、袁圆女士回避了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的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公司不再向其另外支付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向其支付董事薪酬。
2.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标准为:董事长115-140万元,副董事长、总经理75-105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60-80万元,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3.在子公司兼任董事、监事的,其从子公司领取的董事薪酬、监事薪酬的标准根据子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4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姚作为先生、聂织锦女士、潘培豪先生回避了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拟定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
准为12万元(税前)。
2.独立董事出席股东会可以领取会议津贴,会议津贴的标准为
1000元/次(税前)。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增补非独立董事袁圆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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