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3证券简称:国投丰乐公告编号:2026-046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长江西路6500号国投丰乐大楼
18楼五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杜黎龙先生。6、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授
权委托代表共26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9143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04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744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520%。
控股股东国投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参加了本次会议,作为关联股东对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的307007490股不计入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69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24%。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6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1744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4%。
5、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国投(张掖)金种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60364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62%;反对144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73%;弃权10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24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404%;反对144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473%;弃权
10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23%。
该议案关联股东国投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国投财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60337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32%;反对1087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65%;弃权4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597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267%;反对1087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172%;弃权
4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61%。
该议案关联股东国投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亚萍律师、肖婉婷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