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2025年度审
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证天通成立于2014年1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首席合伙人为张先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合伙人67人,注册会计师37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7人。
中证天通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3家,审计收费总额
3944.00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在审计机构选聘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中证天通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续聘事项。
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5年12月1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
负责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年报审计的工作事项如审计时间与人员安排、合并范围及重要组成部分、
重点关注审计事项及应对措施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证天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汇报,并就审计项目组进场审计时间及需协调提供的相关资料等事宜进一步了解核实,共同明确后续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
2026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召开会议,听取中证天通签
字会计师关于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重点审计事项等汇报,审议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证天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