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2025年11月11日,经国投丰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面评价
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揭示和防范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各个环节,贯穿公司的各项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部门、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提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建立和有效实施负责,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包括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内部控制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
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七条公司以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应
用指引为依据,组织开展内部环境评价,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环境的设计及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八条公司组织开展风险评估机制评价,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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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风险评估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所列主要风险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应对策略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九条公司组织开展控制活动评价,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各项
应用指引中的控制措施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相关控制措施的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条公司组织开展信息与沟通评价,以内部信息传递、财务报告、信息
系统等相关应用指引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等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十一条公司组织开展内部监督评价,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有关
内部监督的要求,以及各项应用指引中有关日常管控的规定为依据,结合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重点关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等是否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有效发挥监督作用。
第十二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形成工作底稿,详细记录公司执行评价工
作的内容,包括评价要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以及认定结果等。
第三章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规定的程序,有序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第十四条内部控制评价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和评价工作,审批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监督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公司内审部门根据已批准的评价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和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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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主要控制活动
第十五条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内部控制
评价程序一般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
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第十六条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前,公司内审部门拟定评价工作方案,明
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费用预算和缺陷认定标准等相关内容,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第十七条公司内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评价工作方案,组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应当由公司内各部门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组成。评价工作组成员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应当回避。公司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内部控制评价,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第十八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对被评价单位或部门进行现场测试,可综合
运用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第五章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第十九条内部控制缺陷的分类:
(一)内部控制缺陷按其成因分为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设计缺陷是指内部
控制设计不科学、不适当,即使正常运行也难以实现控制目标。运行缺陷是指设计有效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设计意图执行,导致内部控制运行与设计脱节,未能有效实施控制、实现控制目标。
(二)内部控制缺陷按其表现形式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在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过程中出现的,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产生直接影响的控制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虽不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但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运营的效率和效果等控制目标的实现存在不利影响
3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第二十条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重大缺陷是指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
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就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企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就不能得出该企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
重要缺陷是指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
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
应引起董事会和经理层重视的错报,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重要缺陷并不影响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整体有效性,但是应当引起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重视。
一般缺陷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一)定性标准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注册会计师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或没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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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二)定量标准
公司本着是否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原则,并根据缺陷造成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占公司利润总额、资产总额、经营收入或净资产的比率中最低者作为重要性水平,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定义认定标准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1、错报≥利润总额的5%;
陷的组合,可能导致2、错报≥资产总额的3%;
重大
3、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
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
4、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标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5、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
陷的组合,其严重程6、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3%;重要
7、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1%;
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
8、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
大缺陷,但是仍有可除重大缺陷、重要缺9、错报<利润总额的3%;
10、错报<资产总额的0.5%;
一般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
11、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0.5%;
陷
12、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5%。
上表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
这些目标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标、合规目标等。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
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非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
5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陷和一般缺陷。
(一)定性方面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1)公司缺乏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2)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重大失误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频现负面新闻且情况属实,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5)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6)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7)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控制失效。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3)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4)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5)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且情况属实,涉及局部区域;
(6)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7)重要管理台账未建立,重要资料未有效归档备查;
(8)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3.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但造成损失较小或实质未造成损失的;
(3)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且情况属实,但影响不大;
(5)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6)公司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7)管理台账建立不全,资料归档不规范。
(二)定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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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公司非正常经营损失金额的大小确定。非正常经营损失是指公司的相关人员的行为未遵循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内
部控制制度或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不合理、不完善而形成的资产损失。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可参考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定义认定标准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资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重大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万元)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资产损失金额300万元—1000万元(含重要陷,但是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300万元)制目标。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一般资产损失金额300万元以下控制缺陷上表资产损失额是指经审计确认的单笔资产损失额。
第二十一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测试获取的证据,对内部控制缺
陷进行初步认定,经交叉复核后由公司内审部门编制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表,对内部控制缺陷及其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提出初步认定意见,并向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重大、重要缺陷由董事会予以审议并最终认定。
第二十二条公司各单位对于认定的缺陷进行整改,公司内审部门协调公司
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工作。对于公司存在的重大缺陷,由管理层负责整改,并接受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的具体责任人,在整改中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指引,按内部控制缺陷清单逐项分析、整改。
第二十四条为确保整改实施进度及整改效果,在整改期间内审部门要对相
关部门的整改进行跟踪和指导,形成内部控制整改实施情况报告,向公司管理层
7国投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汇报。
第六章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二十五条公司内审部门要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本办法,并参照相关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知、指引、问答及工作备忘录等,以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为基础,结合年度内部控制情况,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六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至少应当披露下列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四)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六)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二十七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应当报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对外披露。公司内审部门需关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
日之间发生的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因素,并根据其性质和影响程度对评价结论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以每年的12月31日作为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基准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应于基准日后四个月内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报出。
第二十九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档案作为公司档案保存。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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