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6-12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促进公司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基于谨慎性原则,本项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独立董事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7万元人民币(含税),年度一次性发放。
1(二)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及薪酬。
(三)内部董事(含职工董事)
内部董事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年薪标准和奖励薪酬组成。年薪标准包含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和奖励薪酬合计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全年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主要依据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岗位绩效情况
等综合考核确定。按照公司现行薪酬制度及相关绩效管理制度,经考核后发放。上述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奖励薪酬,根据公司年度利润目标完成情况考评确定,具体奖励金额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四、其他规定
(一)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
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薪酬(津贴)按照实际任期和履职考核情况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三)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四)除上述薪酬(津贴)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
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方式,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日后实施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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