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关于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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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六月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
2012年第五次关临于时股东会的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法份律有限意公见司书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宁)意字(2026)第5045-1号
致: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受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覃锦律师、黄夏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作为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会议”)
的专项法律顾问,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全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律师声明如下:一、为出具法律意见,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审查了公司提供
的有关会议文件、资料。公司向本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已向本律师提供了出具法律意见所需的、真实的书面材料,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二、本所及本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1法律意见书三、基于对上述文件、资料的审查,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法律意见书司法(202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南0方12黑年芝麻第集五团次股临份有时限股公东司章会程的》(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律法师律行业意公见认书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发表法律意见。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四、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同公告,并依法对法律意见书承担法律责任。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召集。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9日14:30在广西南宁市凤翔路20号黑芝麻大
厦2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9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6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谢示先生主持召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法律意见书股东委托代理人就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现场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会2议0召12开年的第时间五、次地临点、时内股容东与会会议的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法的律召集意、见召开书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事、董事会秘书、本律师、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并经本律师与会议召集人共同验证: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截至2026年6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5325121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20.3552%。
前述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持有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供的证明文件。
(二)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验证事项,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依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经统计并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计532人,代表股份449780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5974%。
3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537人,代表股份6254400法律意见书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307%。其中现场出席5人,代表股份1756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01.223年33第%;通五过次网临络时投票股5东32会人,的代表股份4497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974%法。律意见书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律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
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表决结果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审出席会议的有效提案提案议表决权股份数量占有效编号名称占有效表占有效表结
(股)同意票数反对票数弃权票表决权决权股份决权股份果
(股)(股)数(股)股份比比例(%)比例(%)例(%)现场
153251210153251210100%00%00%
投票网络
4497800252320056.0985%172720038.4010%2474005.5005%《公司2025投票通
1.00年度董事会合计15774901015577441098.7483%17272001.0949%2474000.1568%
过工作报告》其中中小
6254400427980068.4286%172720027.6158%2474003.9556%
股东投票现场《公司2025153251210153251210100%00%00%投票年度内部控通
2.00网络
制自我评价4497800250520055.6983%176820039.3126%2244004.9891%过投票报告》
合计15774901015575641098.7369%17682001.1209%2244000.1423%
4法律意见书
其中中小
6254400法4261律800意68见.140书8%176820028.2713%2244003.5879%股东
投票现场
215032151221年01第532五5121次0临1时00%股东0会的0%00%投票
网络
4497800法2542律000意56见.516书5%173250038.5188%2233004.9646%《公司2025投票通
3.00年度财务决合计15774901015579321098.7602%17325001.0983%2233000.1416%
过算报告》其中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中小
6254400429860068.7292%173250027.7005%2233003.5703%
股东法律意见书投票现场
153251210153251210100%00%00%
投票网络
4497800249710055.5183%172670038.3899%2740006.0919%《公司2025投票通
4.00年年度报告合计15774901015574831098.7317%17267001.0946%2740000.1737%
过全文及摘要》其中中小
6254400425370068.0113%172670027.6078%2740004.3809%
股东投票现场
153251210153251210100%00%00%
投票网络
4497800245990054.6912%182140040.4954%2165004.8135%《公司2025投票通
5.00年度利润分合计15774901015571111098.7081%18214001.1546%2165000.1372%
过配预案》其中中小
6254400421650067.4165%182140029.1219%2165003.4616%
股东投票现场
153251210153251210100%00%00%
投票《关于修订<网络4497800221700049.2908%201700044.8441%2638005.8651%董事和高级投票通
6.00管理人员薪合计15774901015546821098.5542%20170001.2786%2638000.1672%
过
酬管理制度>其中的议案》中小
6254400397360063.5329%201700032.2493%2638004.2178%
股东投票《公司2026现场通
7.00153251210153251210100%00%00%
年度财务预投票过
5法律意见书算方案》网络
4497800238750053.0815%187400041.6648%2363005.2537%
投票
合计15774901015法5638律710意98见.662书2%18740001.1880%2363000.1498%其中中小
2062154240年0第41五4410次0临66.25时90%股1东8740会00的29.9629%2363003.7781%股东
投票法律意见书现场
153011210153011210100%00%00%
投票《关于公司网络
董事2025年2044197280年0第21五4720次0临47.73时89%股2东0268会00的45.0620%3238007.1991%投票度薪酬确认通
8.00合计15750901015法5158律410意98见.507书6%20268001.2868%3238000.2056%及2026年度过
其中薪酬方案的中小议案》6254400390380062.4169%202680032.4060%3238005.1772%股东投票现场
153251210153251210100%00%00%
投票网络
4497800250920055.7873%175720039.0680%2314005.1447%《关于修改<投票
9.00公司章程>的合计15774901015576041098.7394%17572001.1139%2314000.1467%
通议案》其中过中小
6254400426580068.2048%175720028.0954%2314003.6998%
股东投票
根据表决结果,列入本次股东会的关联交易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列入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交易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审议通过,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已在会议现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6法律意见书
四、结论意见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法律意见书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盖章法)律意见书
负责人:朱继斌
经办律师(签字)覃锦黄夏
二〇二六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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