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6-45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 月 23 日下午 2: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 2026 年 9 月 23 日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韶钢总部办
公楼 B1001 会议室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解旗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9 月 16 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06 人,代表股份 13049122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3.8364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人,代表股份 1283513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2.9536%,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3 人,代表股份
21398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8828%。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李怀东,副总裁朱兴安、刘金波因工作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邵芳、郑逸达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
如下:
同意 1301692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33%;
反对 2766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0%;
弃权 4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7%。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81797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547%;
反对 2766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280%;
弃权 45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174%。
表决结果:通过,冯国辉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邵芳、郑逸达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