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首席合伙人:石文先先生。
中审众环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2024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7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审众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保持了独立性,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独立性、审计团队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内部控制、独立性确认、管理建议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