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程德俊作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持续保持关注与监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及专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履历及任职情况
本人程德俊,企业管理博士学位。主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与创业、组织理论、谈判与冲突领域的研究和教学工作。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人力资
源学会副会长,江苏企业人才发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新能泰山
(000720)、倍加洁(603059)独立董事。公司第十届、第十一届董
1事会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本人已于2025年5月26日离任,离任
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
2、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会议召开前,本人提前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议案背景及相关信息,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为议案审议及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议案审议过程中,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或建议,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的独立判断和监督作用。
经认真审议,本人对2025年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决策过程规范严谨,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与股
东充分沟通交流,积极履行董事职责。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
2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主持召开了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董事、高管薪酬相关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及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符合房地产行业发展阶段特征,与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职责相匹配,本人对上述事项投了同意票。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独立性及履职能力等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充分讨论与审慎研究,本人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任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与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本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关于接受控股股东
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独立表决。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均投同意票。
3、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3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始终保持高
度关注与监督,就公司财务信息、业务发展、内部控制情况等与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相关信息,审慎客观地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认真审议相关会议议案,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公司各项重大事项均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未发生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4、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
积极关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相关情况。本人出席了2次年报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了审计机构对审计重点事项的情况汇报,以及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的汇报,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外部审计机构、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对财务报告编制情况、审计计划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等进行了重点关注和了解,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及建议,推动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5、与中小股东交流、落实保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以及对
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积极参加股东会,解答股东疑问,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投资者关切。高度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财务信息等可能影响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4重大事项,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相关事项不存在
损害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及时了解证券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及要求,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持续提高职业道德水准,以专业扎实的知识背景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依法合规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截至本人离任前,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共7天。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出席会议、实地考察、调研等多种方式,勤勉尽责的开展现场工作,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充分交流,持续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均能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为本人独立、高效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公司安排了独立董事流动办公室作为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场所,并由专人负责对接履职事宜,进行相关事项的沟通、协调、联络及资料传递等。
管理层能够及时提供履职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就重大事项主动进行沟通说明,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保障独立董事充分行使职权。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重点关注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
5通过出席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慎核查,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允合法,交易定价合理,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高度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工作。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上述报告均进行了认真审阅,重点关注定期报告信息表述是否清晰、完整,相关数据是否保持合理一致,针对相关重要信息与公司管理层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深入的沟通讨论,确保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同时,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关键业务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经综合评估,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编制、披露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3、董事、高管薪酬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
司董事、高管的薪酬保持了高度关注与监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符合行业特征及公司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4、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管的提名或任免、聘任或解聘等相关事项。由于本人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拟补选赵劲先生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了提名委员会审议相关议案,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劲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独立性及履职能力等进行了认真核查,本人认为赵劲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任职条件,与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履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5、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政策变更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出席相关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担任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人认为中喜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本人同意续聘中喜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会计政策执行情况,确保公司所执行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6、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制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进行了认真审阅及核查,重点关注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
7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需求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经审慎分析、独立判断,本人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在兼顾公司持续发展需要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分红政策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始终保持审慎、客观、独立的立场,积极推动、促进公司不断完善和提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切实履行各项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过去工作中对本人履职给予的支持与配合。祝公司行稳致远,在稳健经营中再谱新篇,实现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程德俊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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