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9证券简称:中原传媒公告编号:2026-019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 39 号 A座 0811 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十届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庆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0人,代表股份760965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37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19751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4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股份41213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9人,代表股份41213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9人,代表股份41213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78%。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议案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831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4%;反对1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同意41079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753%;反对12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4%;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2: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526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4%;反对432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8%;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774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56%;反对432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1%;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刘天意律师、季烨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
格、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3(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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