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0证券简称:新能泰山公告编号:2026-014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8982355.46元,期末合并可供分配利润-60755970.98元。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45949852.39元,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269365804.62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情况,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162601373.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58982355.46-132290412.48-65884029.12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0755970.9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269365804.62
1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62601373.16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19052265.6867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62601373.16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如下:“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
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
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2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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