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54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27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5人
3.开展业务信息
2025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为33845.20万元
其中: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359.18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1740.47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22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含税):2022.9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希格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亿元,符合
《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希格玛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蒙锋先生,现任希格玛合伙人、部门副经理,2016年11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9年以上执业经验。2015年开始在希格玛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合伙人。
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晶晶女士,现任希格玛高级经理,2013年10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2012年开始在希格玛执业,历任审计人员、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业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琰先生,现任希格玛管理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1995年加入希格玛1997年12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2份。
2.诚信记录及独立性
签字项目合伙人蒙锋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晶晶女士、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赵琰先生最近三年均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对希格玛的基本情况、资质、诚信记录等信息进行审查,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经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拟聘任希格玛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分别为50万元和36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希格玛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股东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表决,该议案以普通决议形式获得通过。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并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希格玛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希格玛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希格玛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希格玛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
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经评估,公司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条件、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完成了预审和年度审计等各项工作,按期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未发现违反审计独立性及职业道德准则的情形。
特此报告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