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证券简称:美锦能源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7061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美锦集团通知,获悉美锦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占其所占公司是否为限售是否为质押股东本次质押数量质押到或第一大股东及持股份总股本股(如是,注补充质起始质权人质押用途名称(股)期日其一致行动人比例比例明限售类型)押日
美锦2024-9999-0兴业金融租赁补充流动
是90000000.55%0.21%否否
集团03-221-01有限责任公司资金
美锦首发后限售2024-9999-0兴业金融租赁补充流动
是89170000.54%0.21%否
集团股03-221-01有限责任公司资金
美锦首发后限售2024-9999-0兴业金融租赁补充流动
是100830000.61%0.23%否
集团股03-221-01有限责任公司资金
合计280000001.70%0.65%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3月22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股东持股数量累计质押数量占其所持占公司总已质押股份限未质押股份持股比例占已质押占未质押名称(股)(股)股份比例股本比例售和冻结数量限售和冻结股份比例股份比例
(股)数量(股)美锦
164612158638.05%164110458699.70%37.93%29248239117.82%5017000100.00%
集团
合计164612158638.05%164110458699.70%37.93%29248239117.82%5017000100.00%
(二)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质押股份股东基本信息
名称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民营法定代表人姚俊良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海港创业园1号楼34门31480注册资本39888万元
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机械电气设备、
金属材料、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矿石、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经营范围料的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3年0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元)75402116301.6373546745762.07
负债总额(元)41814832125.5240229524655.92
资产负债率55.46%54.70%
流动比率1.151.23
速动比率1.081.15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0.260.27
2023.01-2023.092022年度(未经审计)(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19461128906.5532030355983.24
净利润(元)35350148.822661541461.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52799204.263411654773.70
截止20230930各类借款总余额(亿元)185.66
从20230930起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亿元)44.73
从20230930起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亿元)89.46
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金额、是否
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因债务问题涉及的否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结合股东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否等,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2、质押股份情况到期的质押股份累占其所持股份比占公司总股本对应融资余额还款资金来源
项目
计数量(股)例比例(万元)资金偿付能力
未来半年内112636192768.43%26.04%345288.77经营性收入,具备偿付能力未来一年内
114766192769.72%26.53%351277.77经营性收入,具备偿付能力(含未来半年内)不排除第一大股东在股票质押到期时有新的部分股票质押和部分股票解质押。
3、本次股份质押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4、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
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本次股份质押为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经营性收入。
6、第一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主要是为满足其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将持
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美锦集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美锦集团最近
一年又一期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7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截至目前发生额均在审批范围内。
8、截至本公告日,美锦集团所质押股份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且对
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被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