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证券简称:美锦能源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27061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2、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
(16461967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841%)。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36)人,代表股份(330845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3%)。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67332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55%;
反对5005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1%;弃权
9474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06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464%;反对5005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5.0963%;弃权9474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73%。
提案2.0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3365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77%;
反对4903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0%;弃权
10119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244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604%;反对4903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4.7878%;弃权10119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18%。
提案3.0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3268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0%;
反对499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7%;弃权
10129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47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678%;反对499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5.0773%;弃权10129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48%。
提案4.0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331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5%;
反对4978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5%;弃权
9911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89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969%;反对4978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5.0140%;弃权9911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91%。
提案5.00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3226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5%;
反对5308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1%;弃权
7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1052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414%;反对5308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6.0089%;弃权7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97%。
提案6.00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2762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8%;
反对5681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3%;弃权
8371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41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416%;反对5681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1337%;弃权8371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47%。
提案7.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323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1%;
反对4888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1%;弃权
11553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115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734%;反对4888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4.7423%;弃权11553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43%。
提案8.00关于子公司拟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275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1%;
反对5689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8%;弃权
8418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5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628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048%;反对56890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7.1564%;弃权84187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8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齐春艳、刘颖
3、结论性意见: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