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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5 00:00 查看全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能源”或“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美锦能源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号),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59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590000000.00元。

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59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31896226.42元(不含税)后(其中:471698.11元(不含税)的保荐费,本公司已于前期预付至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3558575471.70元。另扣减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及发行披露

费用等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466037.7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5663773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5年,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20610.5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346895.53万元(包括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余额为10117.2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4月,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双塔西街支行、山

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徐支行及中信银行

太原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

事会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了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变更为子公司美锦(北京)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美锦”)和孙公司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滦州美锦”),并对上述变更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变更后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及“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并于2022年10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氢源科技、孙公司滦州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信银行唐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告编号:2022-123)为了便于北京美锦项目建设的开展,2023年2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美锦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

放情况为:

2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序号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备注额募集资金专山西美锦能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户,已于

1源股份有限7526018800029690276857.55

双塔西街支行2022年末公司销户募集资金专山西美锦能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户,已于

2源股份有限3511721300000164869000.00

公司清徐支行2022年末公司销户募集资金专山西美锦能

中信银行太原分行户,已于

3源股份有限8115501013200498518150000.00

营业部2022年末公司销户山西美锦能山西清徐农村商业募集资金专

4源股份有限10210301030000019456560000.00126.0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户公司七天通知存山西美锦能

山西清徐农村商业款账户,已

5源股份有限102103010400000002944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5公司月销户山西美锦能山西清徐农村商业七天通知存

6源股份有限1021032500127292589681.05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款账户公司美锦(北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募集资金专

7氢能科技有8110701013802404781307.29

公司北京分行户限公司募集资金专美锦(北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户,已于

8氢能科技有有限公司北京大兴11050184360000002901

2024年7月

限公司支行注销山西示范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美锦氢源科募集资金专

9股份有限公司太原680100788017000035551.33

技发展有限户分行公司滦州美锦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募集资金专

10能源有限公81118010127010055971.55

公司唐山分行户司

合计355857.5510117.2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117.22万元,其中436.17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9681.05万元存放于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3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度变更情况详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置换情况详见《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五)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资金额度自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1年)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681.05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银行名称产品名称类型截止日本金起始日期山西清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存款七天通知存款9681.052025/05/06有限公司营业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117.22万元,其中436.17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9681.05万元存放于七天通知存款账户。

4(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终止情况及原因:

详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1)“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6月调整为2025年6月的情况详见《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

(2)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投资进度,2025年6月,公司十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6月调整为2026年6月。

自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底,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影响工程进度的事项,主要包括:设计调整、使用功能调整、正式电供应滞后、天气、重要会议和活动等,累计造成工期滞后100余天。

受以上各事项综合影响,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工程完工时间超出预计的

2025年6月底,出于保守考虑,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

期到2026年6月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快进度,尽快达到投入使用状态。

针对项目工期延误的问题,公司已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督促施工进度;强化现场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架构,显著提升施工效率;增加人力及物力资源的投入,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影响;优化施工方案,有效缩短施工周期等。

3、“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投项目延

期情况及原因

(1)“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5年12月的情况详见《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

5(2)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2025年12月十届四十七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唐山燃气公司天然气管线,影响项目安全手续审批及开工建设,导致本项目延期。2025年3月滦州市人民政府完成原占压管线迁移。项目开工手续受管线迁移完成时间影响,项目开工时间滞后。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

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的情况详见《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2、本报告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1)变更情况:本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7917.83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变更原因: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项目

建设情况,结合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审慎规划募集资金使用。前期因公司“传统能源+氢能源”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优先安排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建设,后期因晋中市未能进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速度不及预期。以及项目实施后,受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和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

6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的施工进度,导致投资进度缓慢。

氢燃料电池技术属于快速迭代阶段,尤其在商用车领域,电堆功率、系统集成、关键材料等技术路线尚未完全统一,公司将利用已建成的优质厂房及制加氢基础设施,吸引合作伙伴入驻,共同研发、生产或成立合资公司进行氢能交通和储能方面的产业化合作。这种“平台化、集成式”的轻资产运营模式,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自身的资本开支,分散技术风险,并快速引入前沿技术,实现共赢,并为未来采用更先进、更成熟的技术合作伙伴方案保留灵活性。

公司终止“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实际经营状况审慎作出的决策。本次终止有利于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会计师认为:美锦能源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美锦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美锦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

7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8(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刘明浩高吉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9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止日:2025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355663.7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610.5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7656.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52656.67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46895.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4.81%截至期末是否已变更是否达项目可行性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总本年度投截至期末累计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项目项目(含部分到预计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额(1)入金额投入金额(2)(3)=使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

变更)(2)/(1)效益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否219000.00219000.00219000.00100%2021年12月-23395.98否否已终止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是60000.007343.337343.33100%[2]不适用不适用是注

25000.002391.7320069.4480%2026年6月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是[3]不适用不适用否注

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12月

14000Nm3/h 是 10000.00 562.18 6162.32 6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注 4]

补充流动资金[注5]是80000.0094320.4417656.6794320.44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小计359000.00355663.7720610.58346895.53(1)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未达预计收益的原因:与预计相比,报告期内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主要产品焦炭的销售价格跌幅高于原料煤的跌幅,同时化工产品的市场价格较预期大幅度下降,致该项目利润未达预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及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未达计划进度,原因详见附件2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说明:2025年11月,公司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7917.83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终止原因:自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密切关注氢能项目建设。因晋中市未进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国家燃料电池汽车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推广不及预期,叠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公司调整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施工进度,导致投资进度缓慢。当前氢燃料电池技术仍处快速迭代阶段,商用车领域关键技术路线尚未完全确定。公司将依托现有优质厂房及制加氢基础设施,采用“平台化、集成式”轻资产运营模式,吸引合作伙伴开展氢能交通和储能产业化合作,以降低自有资本开支、分散技术风险,并为未来引入更先进技术伙伴保留灵活空间。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

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完成前,本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本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262513.17万元,其中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255169.84万元,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7343.33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90253号),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和九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2513.17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26343.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拟置换金额已全部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资金额度自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1年)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2025年6月12日,公司召开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现金收益产品,资金额度自十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十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含1年)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117.22万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681.05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2025年11月,公司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7917.83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2024年7月,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6月调整为2025年6月。2025年6月,公司十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6月调整为2026年6月。

[注4]2024年12月,公司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2025 年 12月,公司十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调整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

[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年度投入金额17656.67万元,不含募集资金投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61.16万元。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变更后的项变更后项目拟截至期末实际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实际投本年度实是否达到目可行性是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资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入金额现的效益预计效益否发生重大

总额(1)(2)(3)=(2)/(1)期变化

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25000.002391.7320069.4480%2026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否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

司 14000Nm3/h 焦炉煤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 10000.00 562.18 6162.32 62% 2026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气制氢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94320.4417656.6794320.44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小计129320.4420610.58120552.201、“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拟将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系内部投资结构有所变化,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

2022年上半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国家能源局正式批复河北、河南省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为第二批示范城市群。因晋中市未进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在山西省内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燃料电池汽车的客观条件不及预期。为了快速抓住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的政策窗口,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重点布局前述地区氢能产业,更高效使用募集资金为公司经营产生效益,为公司的战略发展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提供有力保障。公司氢能产业已进入区域协同的加速构建期,京津冀在全国氢能发展的区位优势突出,氢能产业基础雄厚,示范应用发展潜力较大,是息披露情况说明 公司氢能产业未来重点布局的区域之一。公司在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落地美锦氢能总部基地项目以及在滦州建设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对公司氢能产业乘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2025年11月,公司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

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7917.83万元(含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项目终止原因:自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密切关注氢能项目建设。因晋中市未进入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应用示范城市群、国家燃料电池汽车推广不及预期,叠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公司调整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施工进度,导致投资进度缓慢。当前氢燃料电池技术仍处快速迭代阶段,商用车领域关键技术路线尚未完全确定。公司将依托现有优质厂房及制加氢基础设施,采用“平台化、集成式”轻资产运营模式,吸引合作伙伴开展氢能交通和储能产业化合作,以降低自有资本开支、分散技术风险,并为未来引入更先进技术伙伴保留灵活空间。1、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2024年7月,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十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6月调整为2025年6月。“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自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项目实施以来,公司始终坚持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力争按施工时间表完成项目建设。2023年6-7月,北京多地气象观测站气温突破历史极值,并于年内多次发布高温预警信号。

2023年7月29日起,受台风“杜苏芮”残余环流与副热带高压、台风“卡努”水汽输送、地形综合作用等影响,北京市及周边地区出现历史罕见特大

暴雨天气及洪涝灾害。2023年12月中旬,受西南暖湿气流和冷空气共同影响,北京地区接连出现中至大雪和大到暴雪天气。受以上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以及施工单位与当地监管部门协调备案周期较长、重要社会活动影响、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调整等致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工程工期延误。

2025年6月,公司十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6月调整为2026年6月。延期原因:自2024年6月至2025年6月底,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影响工程进度的事项,主要包括:设计调整、使用功能调整、正式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电供应滞后、天气、重要会议和活动等,累计造成工期滞后100余天。受以上各事项综合影响,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工程完工时间超出预计的2025和原因年6月底,出于保守考虑,公司计划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到2026年6月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快进度,尽快达到投入使用状态。

2、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

2024年12月,公司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十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投项目延期原因: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唐山燃气公司天然气管线,影响项目安全手续审批及开工建设,导致本项目延期。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唐山市东南部天然气输送管道滦县段项目支线三涉及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制氢项目占压段迁改工程方案》进行公示。为保障该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管线迁移相关工作已由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推进。

2025年12月,公司十届四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调整

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对“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14000Nm3/h 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5年12月调整为2026年12月。项目延期原因: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唐山燃气公司天然气管线,影响项目安全手续审批及开工建设。2025年3月滦州市人民政府完成原占压管线迁移。项目开工手续受管线迁移完成时间影响,项目开工时间滞后。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不适用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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