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的专项审核意见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6]京会兴专字第00300192号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6年4月23日出具[2026]京会兴审字第00300226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贵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述我们的核查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四、专项审核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编制。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1(特殊普通合伙)(盖章)(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2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仅供报告附件使用仅供报告附件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