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6-05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6-05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总股本 37044328064股,A股总股本 36351443937股,
B股总股本 692884127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 A
股 30000080股及B股 82628018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
即 2068175198.09 元= 36931699966 股×0.056 元/股;其中 A 股现
金分红总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 A 股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
2034000855.99元=(36351443937股-30000080股)×0.056元/股。按 A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 0.559537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A股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A股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559537元/股计算(A股每股现金分红=A股现金分红总额 ÷A 股 总 股 本 ), 即 0.0559537 元 / 股 = 2034000855.99 元÷36351443937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综上,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A股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59537元/股;B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 B 股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34174342.10 元=(692884127 股-82628018 股)×0.056 元/股。按 B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
1每10股现金分红0.493218元(折合0.5634港元),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 B股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B股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493218元/股计算(B 股每股现金分红=B 股现金分红总额÷B 股总股本),即
0.0493218元/股=34174342.10元÷692884127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折合港币0.05634港元/股,港币:人民币=1:0.8754)。综上,在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B股除权除息价格=最后交易日 B股收盘价- 0.05634港元/股。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1、2026年4月24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5年度以总股本37044328064股为基数,每 10股派 0.56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含税;其中,B股利润分配以公司股东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固定,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2628098股(其中 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30000080股,B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82628018股),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不会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对分配总额进行调
2整”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已回购
股份112628098股后的369316999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 0.56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含税;扣税后,A股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04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A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0.504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6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12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6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向 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根据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规定,以该次股东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
3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即2026年4月27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754)折合港币兑付,每 10股派 0.6397港币,未来代扣 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公司剔除已回购股份112628098股后的总股本为36931699966股,现金分红总额 2068175198.09 元人民币;其中,A 股股本
36321443857股,A股现金分红总额 2034000855.99元人民币,B
股股本 610256109股,B股现金分红总额 34174342.10元人民币。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
本次权益分派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26年6月23日(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6年 6月 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
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6 年 6 月 23
4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855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8*****138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8*****193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408*****440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9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1、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2020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79元/股调整为5.423元/股;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6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
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2026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1元/股调整为2.054元/股。上述价格调整事宜,公司将会另行召开董事会进行审议。
52、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方案的公告》,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调整后的 A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 A 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分
红=6.00元/股-0.056元/股≈5.94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方案的公告》,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调整后的 B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 B 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分红=4.81港元/股-0.06397港元/股≈4.75港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其他事项说明
1、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
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26年7月31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返还结果以税务机关的最终批复为准。
2、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 2026年 7月 31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便本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八、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6咨询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咨询联系人:罗文捷、李柰
咨询电话:010-60965555
传真电话:010-64366264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的文件;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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