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已结束,公司拟注销1644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0992209股;2
名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不达标,公司拟注销其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97878股;14名预留授予的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2714448股;10名预留授予的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放弃在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公司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71520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已结束,公司拟注销66名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467340股;公司本次拟合计注销1724名
1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171243395股。公司本次注销期权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期权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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