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6、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5-012
债券代码:127016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实现利润总额
110064627.88元。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被批准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本公司执行15%所得税率,2024年所得税总额为2381956.91元,实现净利润为107682670.97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盈余公积金10768267.1元2024年实现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
润为96914403.87元加前期未分配利润5695043874.39元至2024年末累计可
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5791958278.26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事项如下: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81730601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此计算的股息总额为81730601元。因公司正处于可转换债券转股期间,故将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每股分配金额保持不变。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1A股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的财税[2015]101 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B 股按股东会召开日第二天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港币兑付(B 股境内个人股东个税按财税[2015]101 号规定执行,外籍个人股东按财税
字(1994)020号规定免税,非居民企业股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公司2024年半年度及三季度利润已分配股利人民币122595901.50元;如
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04326502.50元。
(2)公司 2024 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支付现金折合人
民币37866957.62元。
(3)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共计242193460.12元,占2024年度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9.03%。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分配金额保持不变。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04326502.50106249766.4886360751.90
回购注销总额(元)37866957.62172571885.1889109568.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10321398.17403444254.42963864819.43
东的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6933165006.16
(元)
2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791958278.26
(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396937020.88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299548411.53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592543490.67
平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696485432.41
购注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否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204326502.50元,2022-2024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预计为396937020.88元,约占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67%,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
3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公司战略规划和中
长期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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