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以下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序号议案名称页码
1.00关于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2
2.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
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
4.00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
5.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3
6.00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4
1/41.00、关于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说明: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已在2025年年报全文中披露,内容详见2026年4月17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说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6年4月17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3.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说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2026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00、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说明:详见2026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2/45.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资金安排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在确保公司稳健经营及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决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期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
1、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2、公司相应期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3、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利润分配比例上限公司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高于当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三、授权期限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授权安排
为简化审批程序,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期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分红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3/46.00、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提议在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给予每人每年七万元人民币(含税)的津贴,出席公司董事会及为公司工作的实际支出费用由公司负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