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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科技: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1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727证券简称:冠捷科技公告编号:2025-030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经2025年2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25年3月17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关联

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其中,预计2025年度公司向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采购类交易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13824 万元,主要内容为公司下属子公司 TPV do Brasil Industria deEletronicos Ltda.向深科技下属子公司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子配件;

预计2025年度公司向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光电”)出租厂房和仓库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1万元。

根据2025年半年度实际履约情况,(1)客户新增产品需求,申请追加公司向深科技采购类交易金额人民币7386万元,2025全年不超过人民币21210万元;(2)华冠光电继续租赁公司厂房和仓库,申请追加公司向华冠光电出租房产类交易金额人民币

334万元,2025全年不超过人民币445万元。

2、鉴于公司与深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电子,华冠光电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华冠光电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林先生、宋少文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年初预计新增预计增加后预计上半年已发关联人类别内容定价原则金额金额金额生金额

采购商品/深圳长城开发科技参照市场采购商品1382473862121010931接受劳务股份有限公司价格根据原有合同条款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出租厂房及价格并出租111334445222公司和仓库参照周边物业评估协商确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科技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4)法定代表人:韩宗远

(5)注册资本:人民币156058.7588万元

(6)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仪器仪表及其零部件、元器件、接插件和原材料,生产、经营家用商品电脑及电子玩具;金融计算机软件模型的制作和设计、精密模具 CAD/CAM技术、节能型自动化机电

产品和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激光仪器、光电产品及金卡系统、光通讯

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和安装工程。商用机器(含税控设备、税控系统)、机顶盒、表计类产品(水表、气表等)、网络多媒体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金融终端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及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房屋、设备及固定资产租赁;LED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城市亮化、照明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物业管理。

(7)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深科技总资产为2903266.32万元,净

资产为1215436.12万元;2025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36463.82万元、净利润

17892.92万元。

(8)现有股权结构情况: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持股34.51%,其他中小股东持股65.49%。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深科技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深科

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履约能力分析:深科技所供产品,品质稳定,产能充裕,可满足公司需求,具备履约能力。

(二)华冠光电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福清市元洪路上郑

(4)法定代表人:张高利

(5)注册资本:2250万美元

(6)经营范围: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

设备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华冠光电总资产为34120.21万元,净

资产为25904.36万元;2025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03.77万元、净利润-1872.34万元。

(8)现有股权结构情况:公司下属子公司冠捷投资有限公司(Top Victory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 20%、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75%、中华映管(百慕大)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华冠光电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华冠光电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华冠

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履约能力分析:按时支付租金,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制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以签署订单或具体协议的形式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带动公司产品销量及整合供应链优势资源,降本增效及增强竞争优势;有效利用公司现有房产资源,带来一定的收益;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上有互补、协同关系,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公司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需,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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