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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捷科技: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2-0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727证券简称:冠捷科技公告编号:2026-009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鉴于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经2025年2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25年3月17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8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了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1)预计2025年度采购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4730万元、销售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9700万元;(2)预计2025年度将与中国电子

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3万元;预计2025年度将与联营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1536万元;(3)为继续取得“Great Wall”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授权,2025 年度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人民币42万元。

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履约情况,(1)申请追加公司向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星显示”)采购类交易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2025全年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2)申请追加公司向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光电”)采购类交易金额人民币50万元,2025全年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2、鉴于捷星显示、华冠光电为公司下属参股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捷

星显示董事、兼任华冠光电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年初预计本次追加追加后预计实际发生关联人类别内容定价原则金额金额金额金额采购商品/捷星显示科技(福参照市场采购商品6000050006500064165接受劳务建)有限公司价格

采购商品/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参照市场采购商品0505041接受劳务公司价格

注: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捷星显示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园区

(4)法定代表人:AHN YOUSHIN

(5)注册资本:1700万美元

(6)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视机制造;家用电器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7)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捷星显示总资产为161154.85万元,净

资产为54705.19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19207.60万元、净利润

3425.92万元。

(8)现有股权结构情况:公司下属子公司冠捷投资有限公司(Top Victory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 49%、LG Display Co. Ltd.持股 51%。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捷星显示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捷星显示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捷星

显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履约能力分析:捷星显示所供产品品质稳定、产能充裕,可满足公司需求,具备履约能力。

(二)华冠光电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福清市元洪路上郑

(4)法定代表人:张高利

(5)注册资本:2250万美元

(6)经营范围: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

设备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9月30日,华冠光电总资产为34271.24万元,净

资产为24626.50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1274.04万元、净利润

-3149.29万元。

(8)现有股权结构情况:公司下属子公司冠捷投资有限公司(Top Victory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 20%、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75%、中华映管(百慕大)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华冠光电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华

冠光电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华冠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履约能力分析:华冠光电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履约能力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制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以签署订单或具体协议的形式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受市场行业需求波动、产业链供求变化等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发生差异;公司与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带动公司产品销量及整合供应链优势资源,降本增效及增强竞争优势;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该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上有互补、协同关系,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公司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需,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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