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7证券简称:冠捷科技公告编号:2026-035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22日(周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周五)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33号冠捷科技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宣建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79人,代表股份21362357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1620%。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20850450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031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73人,代表股份511907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301%。
4、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议案4属于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合计数1274177784股,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862057972股。
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序号提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是否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通过
2025年度董事会工
212281505699.3718%130580000.6113%3627000.0170%
1.00作报告是
其中:中小股东7861092785.4173%1305800014.1886%3627000.3941%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12270205699.3665%133995000.6272%1342000.0063%
2.00预案是
其中:中小股东7849792785.2945%1339950014.5597%1342000.1458%
2025年年度报告全
212279785699.3710%130992000.6132%3387000.0159%
3.00文及报告摘要是
其中:中小股东7859372785.3986%1309920014.2334%3387000.3680%关于现金购买冠捷
有限51%股份后续-
延期支付第三期价84899527298.4847%128980001.4962%1647000.0191%
4.00是
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7896892785.8063%1289800014.0147%1647000.179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212226945699.3462%136004000.6367%3659000.0171%
5.00是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7806532784.8245%1360040014.7780%3659000.3976%关于董事薪酬方案
212223225699.3445%136706000.6399%3329000.0156%
6.00的议案是
其中:中小股东7802812784.7840%1367060014.8542%3329000.3617%关于控股子公司及
其全资下属公司之211002852698.7732%260127301.2177%1945000.0091%
7.00是
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6582439771.5237%2601273028.2650%1945000.2113%关于下属子公司开
展外汇衍生品套期212305305699.3829%130323000.6101%1504000.0070%
8.00是
保值业务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7884892785.6759%1303230014.1607%1504000.1634%关于下属子公司开
展应收账款保理业212285195699.3735%132450000.6200%1388000.0065%
9.00是
务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7864782785.4574%1324500014.3918%1388000.1508%
*注:1、本表格中,“比例”均指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或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本表格中,“中小股东”均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丘海金、程哲
3、结论性意见: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