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7证券简称:冠捷科技公告编号:2025-043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的2025-035《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冠捷科技2024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204526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661858585.10元,盈余公积为99143044.95元,资本公积为4253491405.15元(其中股本溢价4240429372.71元、其他资本公积13062032.44元)。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
等文件精神,推动公司尽快达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为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创造条件。公司依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99143044.95元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240429372.71元,两项合计4339572417.66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
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盈余公积减少至0.0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13062032.44元,未分配利润补亏至-3322286167.44元。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公司债权人对其债务风险合理评估。”之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现场申报
请持有效债权文件、相关凭证和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等债
权资料(以下合称“债权资料”)到本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33号,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徐歆
联系电话:025-66852685
申报时间:2025年12月11日起45日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7:00
(2)以邮寄方式申报
请将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天佑路33号,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徐歆
邮编:210033
联系电话:025-66852685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
对于根据本公告或者债权人通知进行有效申报的债权人,公司将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对相关债务进行提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本公司提
前清偿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对于未进行申报的债权人,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约。
特此公告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