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8证券简称:国元证券公告编号:2025-02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
执行《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相关规定,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追溯调整,导致本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同时减少
199216.23万元,对2024年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对2024年12月
31日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没有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2024年11月15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了《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中期协字〔2024〕235号),对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应当以净额法确认贸易类业务的收入”进行了规范说明。
(二)变更的日期及内容
根据《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的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从2025年1月1日起,公司对于以下贸易类业务的收入以净额法确认:
11.同一交易日内签署采购和销售合同,购销价差确定的业务;2.同一交易日内完
成与上游和下游交收货物的业务;3.通过同一交易所场外平台或同一现货平台进
行采购和销售的业务;4.上下游均为金融机构或期货风险管理公司;5.下游与本
公司具有关联关系;6.其他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或经审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认定,应当以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业务。上述情形适用于采购销售相同批次的货物,不能区分批次的适用于相同品种相同质量标准的货物。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本公司将按照《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相关规定,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没有影响,对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4年度利润表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
其他业务收入-1992162259.90
其他业务成本-1992162259.90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新颁布的《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中期协字〔2024〕235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期货风险管理公司大宗商品风险管理业务管理规则》相关规定,
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该追溯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