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燕京啤酒: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6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0729证券简称:燕京啤酒公告编号:2024-18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分析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预计2024年与关联公司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北京长亿

人参饮料有限公司、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从关联方购买商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受托经营关联公司等。2023年度累计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66911.04万元,预计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69157.27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耿超、谢广军、刘翔宇因在上述关联公司或其控股股东任职,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二)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合同签订金关联交关联交易截至披露日上年发生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额或预计金易类别定价原则已发生金额金额额北京燕达皇冠盖有

采购瓶盖市场定价4.004.0045.81限公司北京双燕商标彩印向关联采购商标市场定价

7595.002050.666806.57

有限公司人采购

产品、燕京啤酒(莱州)有186.0017.98142.74采购原材料等市场定价

商品、限公司原材料燕京啤酒(曲阜三采购啤酒市场定价33909.42782.7925242.34

孔)有限责任公司

小计41694.422855.4332237.46

燕京啤酒(莱州)有

销售啤酒市场定价14117.9014085.61736.54限公司燕京啤酒(曲阜三向关联销售啤酒市场定价

8055.05

孔)有限责任公司人销售燕京啤酒(曲阜三1653.981412.01产品、销售原材料等市场定价

孔)有限责任公司

商品、

原材料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销售原材料等市场定价300.0084.4697.83限公司北京燕京啤酒集团

销售原材料等市场定价15.002.7614.68有限公司

小计16054.59823.7623697.47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本公司使用“燕京”商

市场定价6742.261139.246635.96

有限公司标,支付商标使用费。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本公司收取商标使用

市场定价780.00178.46725.45有限公司费返还款接受关本公司使用“燕京集1840.00828.421750.23联方综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团”工业用地,使用市场定价合服务有限公司“燕京集团”设施或服务。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

委托加工听装啤酒市场定价1946.00628.091764.47有限公司

小计11308.262774.2110876.11

燕京啤酒(莱州)有

受托经营市场定价50.0050.00

限公司-受托经燕京啤酒(曲阜三营受托经营市场定价50.0050.00

孔)有限责任公司-

小计100.00100.00

23(三)上一年度(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实际发生额实际发生额关联交实际发生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与预计金额披露日期易类别金额比例(%)差异(%)及索引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2023年4采购瓶盖45.8161.950.16%-26.04%公司月18日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刊登在中

向关联采购商标6806.576864.3337.46%-0.84%限公司国证券人采购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报、证券

产品、采购原材料等142.74186.000.02%-23.26%公司时报、证

商品、券日报和

原材料燕京啤酒(曲阜三孔)

采购啤酒26558.413.21%-4.96%巨潮资讯

有限责任公司25242.34网上的小计32237.4633670.69《2023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年度日常

销售啤酒14117.9010043.580.99%40.57%公司关联交易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销售原材料等预计公公司告》

向关联燕京啤酒(曲阜三孔)销售啤酒8055.053554.880.57%126.59%(2023-18)有限责任公司人销售

产品、燕京啤酒(曲阜三孔)销售原材料等1412.011777.930.10%-20.58%

商品、有限责任公司

原材料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销售原材料等97.8353.100.01%84.24%公司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

销售原材料等14.6826.550.001%-44.72%限公司

小计23697.4715456.04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本公司使用“燕京”商

6635.966200.00100%7.03%

限公司标,支付商标使用费。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本公司收取商标使用

725.45750.00100%-3.27%

限公司费返还款接受关本公司使用“燕京集联方综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团”工业用地,使用“燕1750.231840.00100%-4.88%限公司合服务京集团”设施或服务。

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

委托加工听装啤酒1764.472208.870.79%-20.12%限公司

小计10876.1110998.87

燕京啤酒(莱州)有限

受托经营50.0050.0050%公司

受托经燕京啤酒(曲阜三孔)

营受托经营50.0050.0050%有限责任公司

小计100.00100.00100%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不适用

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不适用

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注: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总金额超过预计金额,超过部分未达到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标准,单项关联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差异部分均属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是根据业务需求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变动,单项变动大的交易是由于业务模式变更所致。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耿超,注册资本为34100万

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九号,经营范围为:出口企业自产的啤酒、各种饮料、酵母粉、酱油;进口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

仪表及零配件;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百货;互联网信息服务;制造、

销售啤酒、无酒精饮料、啤酒原料、饲料、瓶盖。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30962.60万元,净资产为316585.28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7338.97万元,净利润为7187.6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司股东,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

则》第6.3.3(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苏小柏,注册资本为504万美元,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平沿路路南,经营范围为: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748.05万元,净资产为907.22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14.03万元,净利润为-

1571.3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司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

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许陈光,注册资本为2193.88万美元,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39号,经营范围为:生产饮料、果蔬饮料、蛋白饮料、茶饮料、咖啡饮料、啤酒;自产产品的商标制作;销售自产产品;租

赁机械设备;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016.29万元,净资产为4547.0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889.31万元,

净利润为-987.5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司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丁红磊,注册资本为

3761.4132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仁和段41号院10幢,经营范

围为:商标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制造纸箱;加工纸制品。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9991.91万元,净资产为8356.8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8261.82万元,净利润为919.1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

5司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

(四)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启林,注册资本为18705.38

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山东省莱州市城港南路118号,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各类啤酒及其他饮料、干酒糟、干酵母。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8831.68万元,净资产为-56181.1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9592.86万元,净利润为-8501.9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连忠,注册资本

为26081.72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山东省曲阜市校场路18号,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啤酒。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4585.03万元,净资产为-

14912.7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0823.31万元,净利润为33.4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该关联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二)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够履行合同的约定,向其出售产品、商品、原材料的关联人,均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接受关联方综合服务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本公司使用“燕京”商标,母公司按年销售收入的1%、子公司按0.008元/瓶计算支付“燕京集团”商标使用费。本公司收取“燕京集团”商标使用费返还款。

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和土地租赁协议,本公司使用“燕京集团”工业用地及有偿使用“燕京集团”有关住房、办公设施、

能源、动力或服务,支付“燕京集团”综合服务费。

公司与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委托该公司加工听装啤酒,按委托加工数量收取相应费用。

62、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原材料的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从该公司采购瓶盖;与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从该公司采购商标;与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购协议,从该公司采购啤酒及原材料等。

3、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原材料的关联交易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该公司销售啤酒、原材料等;与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该公司销售啤酒、原材料等;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该公司销售原材料等;与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该公司销售原材料等。

4、受托经营的关联交易

公司对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进

行受托经营,并按照托管经营协议分别收取每年50万元的托管费用。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会议审议并确认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双方签署了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相关制度执行,付款安排、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均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签署。

协议主要内容概述如下:

1、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协议

所有权人: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使用者: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本公司使用“燕京”商标,母公司按年销售收入的1%、子公司按0.008元/瓶计算支付“燕京集团”商标使用费。本公司收取“燕京集团”商标使用费返还款。所有权人应根据《商标法》规定,于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前及时续展注册手续,支付有关费用。

7使用者应付给所有权人的款项所征收的预扣税,须承担因为签订或履行协议

而产生的一切税项。使用者不得为任何目的而把标志的使用权分许可给任何第三者。使用者不得使用、注册或企图注册任何与标志类似的商标、商号、服务标志或其他名称、标志、设计或标识。

违约和赔偿:因协议中所列事项产生的费用支出,使用者无条件赔偿给所有权人。

2、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及综合服务协议

燕京集团: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燕京股份: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及综合服务协议。

燕京集团承诺并同意将其所有的438409.9平方米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

长期出租给燕京股份使用。燕京股份向燕京集团缴纳的租金为每年174.4万元人民币。燕京股份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对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进行合理使用,并保证不擅自将该土地及其附着物转租给协议外任何第三方使用。

燕京股份有偿使用燕京集团有关住房、办公设施、能源、动力或服务,支付“燕京集团”综合服务费。

违约和赔偿:燕京集团未按协议约定期限交付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的地籍资

料和有关产权证明副本,或未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出租的登记备案手续,应按实际迟延期限,按每一年度租金总额的0.05%逐日计算违约金并支付给燕京股份;

燕京股份如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租金,应按实际迟延期限,按每一年度租金总额的0.05%逐日计算违约金并支付给燕京集团。

3、公司与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

甲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长亿人参饮料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听装啤酒,加工数量、产品规格、标准、质量要求、交货时间由甲方提供。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同意并承诺以其现时拥有的听装啤酒生产线接受甲方委托加工听装啤酒。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灌装加工费,灌装加工费为0.23元/听(含税)。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8违约和赔偿:

甲、乙双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与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

甲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乙方按照技术标准要求生产瓶盖,按照约定的交付时间和交付地点交付,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已收到乙方开出的增值税发票--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开票日起算60天后的月度公司付款日支付货款。

乙方必须及时提交合格有效的食品安全资料。乙方应严格按技术标准要求的原材料生产,若以次充好,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者转包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业务,乙方应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其它方泄露甲方的商业信息。

违约和赔偿: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法按时交货,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乙方供应货物不一致甲方扣此批货值的5%作为罚款,并退货。

5、公司与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

供方: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

需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供方必须按要求及时提供标准色差样,货到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结算,以开发票时间计30天后付款付款时间一般30天,最长不超过75天。

违约和赔偿:供方提供标签不合格,需方不付此批标签货款,供方还要按照需方出厂价格将此批成品酒货款补偿给需方,因供方的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供货不及时造成需方的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6、公司与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

需方: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供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9各方权利和义务:需方向供方采购,货到需方后,由需方在7个工作日内组

织验收完毕,发生质量纠纷,供需双方协同解决,协商不成,以第三方的检验结果为准。最终由质检结果不利方承担。

违约和赔偿:因供方原因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5%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原因,不视为供方违约。其他未尽事宜和违约事

项依《合同法》有关规定为准。

7、公司与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签订经销合同

燕京股份: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燕京莱州: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燕京股份与燕京莱州公司根据双方开拓市场、开发业务的需要,在约定的具体销售区域内进行产品销售,采取款到发货,用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结算。

8、公司与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

需方: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供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需方向供方采购,货到需方后,由需方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完毕,发生质量纠纷,供需双方协同解决,协商不成,以第三方的检验结果为准。最终由质检结果不利方承担。

违约和赔偿:因供方原因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5%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原因,不视为供方违约。其他未尽事宜和违约事

项依《合同法》有关规定为准。

9、公司与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经销合同

燕京股份: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燕京三孔: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燕京股份与燕京三孔公司根据双方开拓市场、开发业务的需要,在约定的具体销售区域内进行产品销售,采取款到发货,用现金、支票或银行汇票结算。

10、关于燕京啤酒(莱州)有限公司托管经营协议

甲方: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

10丙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甲、乙两方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和条件委托丙方代理行使其

在莱州燕京中的股东权力和权利;丙方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和条件,接受甲、乙两方委托,作为甲、乙两方的代理人行使其在莱州燕京中的股东权力和权利。丙方在代理行使该项股东权力和权利时,不得超越甲、乙两方的授权范围。在托管期内,甲、乙两方仍享有其在莱州燕京中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权)。

丙方作为托管人,非经甲、乙两方事前的书面同意,不得对甲、乙两方享有的该等股东权益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赠予、置换或设定抵押、质押、

保证和其他第三者权利)。托管人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

违约和赔偿:甲、乙、丙各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依本协议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其损失。

11、关于燕京啤酒(曲阜三孔)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经营协议

甲方:北京燕京啤酒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企业(啤酒)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各方权利和义务:甲、乙两方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和条件委托丙方代理行使其

在曲阜三孔中的股东权力和权利;丙方依据本协议的规定和条件,接受甲、乙两方委托,作为甲、乙两方的代理人行使其在曲阜三孔中的股东权力和权利。丙方在代理行使该项股东权力和权利时,不得超越甲、乙两方的授权范围。在托管期内,甲、乙两方仍享有其在曲阜三孔中的股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分配权)。

丙方作为托管人,非经甲、乙两方事前的书面同意,不得对甲、乙两方享有的该等股东权益进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赠予、置换或设定抵押、质押、

保证和其他第三者权利)。托管人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

违约和赔偿:甲、乙、丙各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依本协议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其损失。

上述协议定价依据如下:

1、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定价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112、如无国家定价,则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

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并通过这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事前申报程序,规范了管理层、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是合理的、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23年度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基

于公司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三公”原则,交易价格合理、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12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13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