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9证券简称:燕京啤酒公告编号:2025-76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8月8日,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领导责任追究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修正案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全文将于2025年8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情况对照表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五条因违反上述规定被举第十五条因违反上述规定被举报的,由公司报的,由公司监事会进行调查核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制实并依据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度提出处理意见,报董事会处理。
董事会处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