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9证券简称:燕京啤酒公告编号:2026-27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4月13日,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修正案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全文于2026年4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修订情况对照表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条为规范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强化诚信意识,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强化诚信意识,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训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的有关规定等法律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法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第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第二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目的是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认真掌的目的是使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认真
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基础上,强化自律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基础上,强化自意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而不断推动公律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忠实、勤勉履司规范运作。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而不断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含独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含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工程师、董事会秘书等,必要时公司可要求其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等,必要时公司可要他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课程主要为中国证券监求其他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课程主要为中国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织实施的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会”)及其派出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
培训及公司内部自行组织的培训。管机构组织实施的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及公司内部自行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第四条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必须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职期间,依据有关监管规定必须接受中国织的持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管机构组织的持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培参加培训情况及培训考核情况记入诚信记录训合格证书(如有)。中国证监会对上市数据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情况及培训考核情况记入诚信记录数据库。
2第五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培训内容主要包第五条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括国内外资本市场基本状况、上市公司信息披副总经理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外资本市
露基本要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董事长和场基本状况、,企业战略管理、资本运作、总经理的基本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境内内部控制的基本知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外证券市场融资和并购等最新政策法规。基本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基本要求、,……上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董事长和总经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境内外证券市场融资和并购等最新政策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等。
……
第六条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培训内容第六条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培训内
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运作法律框架、上市公司董容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运作法律框架、上市公
事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上市公司信息披司董事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上市公司
露基本要求、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以及上市信息披露基本要求、上市公司治理、内部控
公司关联交易、收购兼并、再融资政策等。制的基本原则、以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担培训要求为强化行为规范,树立为投资者服务保、收购兼并、再融资政策等。
的理念。培训要求为强化行为规范,树立尽责、履职和为公司及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服务的理念。
3第七条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境内第七条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境
外证券市场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最新会计准内外证券市场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最新会则,以及上市公司运作的法律框架,独立董事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内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部控制基本原则以及上市公司运作的法律培训要求为系统了解证券法律法规内容,熟框架,独立董事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悉证券市场知识,切实履行职责。独立董事履职实践及案例分析,独立董事财务知识、法律知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并购重组、重大投融资活动、社会
公众股东保护、财务管理、高管薪酬、利润分配等必备知识等。
培训要求为系统了解证券法律法规内容,熟悉证券市场知识,切实履行职责,提示上市公司重大决策风险,阻止违规决策,树立为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服务的理念。
第八条公司总会计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上市第八条公司总会计师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上
公司运作法律框架,最新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市公司运作法律框架,最新会计准则,募集关联交易、收购兼并、再融资政策,公开发行资金使用规定,提供虚假财务信息的法律责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等。任,公司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财务决策、培训要求为提高业务水平,树立风险意识和规税收政策等业务知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范运作意识。收购兼并、再融资政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等。
培训要求为结合上市公司总会计师日常工作要求,提升规范运作、财务分析能力,使其能全面了解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基本要求
和最新政策法规知识,树立科学管理、诚信、守法、创新理念,提高业务水平,树立风险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
第九条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内容主要包第九条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内容主要
4括上市公司运作法律框架,董事会秘书的权包括上市公司运作法律框架,董事会秘书的
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实务操作,上市公司规范以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的实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政策,上市公司业务创新的务操作,上市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和实施规则与操作要点等。并购重组政策,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要求为提高执业水准,强化勤勉尽责、规的基本知识,证券登记、存管、结算及证券范运作的意识。账户管理等相关业务,上市公司业务创新的实施规则与操作要点,财务、会计、审计及其它相关业务新规则等。
培训要求为提高执业水准,强化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的意识,做好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对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内部培训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定第十二条内部培训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期组织,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聘请专门的中事会办公室不定期组织,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会计师和律师)带领董事会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自行或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相关培训服请专门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务。会计师和律师)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相关培训服务。
第十四条公司在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期间第十四条公司在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期间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开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的培训工作或发放最新政策法律法规学习资人员的培训工作或发放最新政策法律法规料(若存在)。学习资料(若存在如有)。
第十五条公司也可以邮件形式进行定期或第十五条公司也可以通过邮件形式进行定
不定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期或不定期的开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总经第十九条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总
理、总会计师等人员任职1年内至少参加一次经理、总会计师等人员任职1年内至少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的岗位培训。一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岗位培训。
5第二十条公司独立董事在首次受聘担任公司第二十条公司独立董事在首次受聘担任公
独立董事前,应至少参加一次证券监管机构认司独立董事前,应至少参加一次证券监管机可的相关机构组织的任职培训,获得任职资格构认可的相关机构组织的任职培训,获得任证书或者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如有),职资格证书或者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明任职后2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如有),任职后每2年内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通过深圳证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通过深圳
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该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者相应培取得该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者训证明,每两年应至少参加一次由该所举办的相应培训证明或者具备任职能力的其他证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班。明,每两年应至少严格依据有关监管规则或文件规定的培训频次及其他要求参加一次由该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班。
第二十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第二十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参加证券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资格培训和公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组织的各项资格培训司内部培训。对于未按规定参加证券监管机构和公司内部培训。对于未按规定参加证券监组织的有关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经补考仍不合管机构组织的有关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经补格者,董事会办公室将视情况建议公司将其列考仍不合格者,董事会办公室适时将相关情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适格人选。况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提名委员会按任职资格标准评估后,视情况建议公司将其列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适格人选。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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