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证券简称:四川美丰公告编号:2025-35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5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6月26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
段10号,四川美丰总部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王勇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1章程》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33)。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共232人,代表股份1104177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58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98378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4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0人,代表股份12038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43%。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1人,代表股份38364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6325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0人,代表股份12038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43%。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6.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潘志成先生、梁清华女士、曹麒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占出席会是中小股东议中小股提案总得票数议有效表否议案名称表决之得东有效表编码(股)决权股份当票数(股)决权股份总数比例选总数比例选举潘志成先生为公
1.01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10083272391.3193%2877917175.0158%是
立董事选举梁清华女士为公
1.02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10187787892.2659%2982432677.7401%是
立董事选举曹麒麟先生为公
1.03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10072687491.2235%2867332274.7399%是
立董事
2.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勇先生、王霜女士、何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占出席会是中小股东议中小股提案总得票数议有效表否议案名称表决之得东有效表编码(股)决权股份当票数(股)决权股份总数比例选总数比例选举王勇先生为公司
2.0110049161791.0104%2843806574.1267%是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
3立董事
选举王霜女士为公司
2.02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10207083692.4406%3001728478.2431%是
立董事选举何琳先生为公司
2.03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10040683990.9336%2835328773.9057%是
立董事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子议案数共3个。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子议案。表
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100737730股8853773股826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通过
会有效表决权股91.2333%8.0184%0.7483%份总数的比例*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90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28684178股8853773股826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4.7682%23.0782%2.1536%的比例*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900股。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4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100737730股8892773股787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通过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91.2333%8.0538%0.7129%数的比例*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90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28684178股8892773股787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74.7682%23.1799%2.0519%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900股。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101332161股8298342股787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通过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91.7717%7.5154%0.7129%数的比例*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90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29278609股8298342股787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投资者股东有效表76.3176%21.6305%2.0519%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8900股。
上述列入本次会议逐项表决的3个子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
5表决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徐小玉、陈培玉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