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证券简称:四川美丰公告编号:2025-66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12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视频)表决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议案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注销完成需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进行相应修改。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发布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2)。
鉴于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股份回购事项,已回购的股份
10003231股已于2025年11月6日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558829131股减少至548825900股。据此,需对《公司章程》
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进行相应修改并进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二)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拟在董事会行使职权中新增“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等相关内容。新增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表
序号原《公司章程》相关条文拟修订内容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58829131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488259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58829131元。548825900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股份总数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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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829131股,均为普通股。548825900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
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十四)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
职权:检查其工作;
……(十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
(十四)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险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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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检查其工作;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
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系、合规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职权。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和评价;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相关说明
(一)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修订后的全文内容已与本公告同期披露。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