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近平)
本人邓近平作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任职期间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邓近平,男,1963年出生,农学博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曾任江西农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导;2009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湖南农业大学研究员/博导;2016年1月至今任华南农业
大学研究员/博导。自2009年以来,兼任国家生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秘书长。曾任香港惠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惠州东进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
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况。本人已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独立性进行自查,确认符合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亦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1(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亲
自参加、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独立董事大会情况姓名应参加董亲自出席委托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缺席次数出席次数事会次数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邓近平6600否2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公司会议相关情况和资料,对本年度提交的各项议案认真审议,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开展讨论,谨慎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在任职期间,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5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就提名或任免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发挥专业职能,列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关注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已亲自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在审议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切实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2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
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持续关注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与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就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计划及审计策略进行了深入讨论,跟进审计进展,并就会计处理、重大事项等与管理层及注册会计师保持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严谨有序开展。针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本人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质量进行
了严格核查,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同时,本人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及其他沟通渠道,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了解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日常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本人在审议定期报告时,结合内审机构提供的信息及外审意见,对财务信息进行交叉核验,未发现重大异常。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方面的作用。与此同时,本人持续关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动态,了解中小股东关注的热点诉求,并通过公司管理层及时反馈相关意见建议,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15天以上。在现场工作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公司
3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交流与沟通,及时
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中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
2025年,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在会议召开前,本人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全面调查和了解,必要时向公司进行了询问,公司均能积极配合并及时予以回复,保障了本人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职权,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审核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相关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查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本人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4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中审众环的专
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
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报告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事项。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被选举、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五)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1.报告期内履职关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审议公司重大事项时,持续关注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对于涉及重大交易及需要履行披露义务的事项,主动向管理层了解情况,要求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报告期后监管关注事项
报告期后,公司因农信股权处置涉税事宜相关信息披露延迟收到海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本人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督促公司认真整改并强化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今后本人将继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合规性,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以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职。在公司各项事务决策过程中,我始终秉持独立、公正的立场发表见解,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
在日常工作中,我时刻关注公司治理运作以及经营状况,积极与董事会、管理层展开深度交流,为推动公司科学决策贡献力量,助力提升
5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026年,本人将延续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严格依照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确保公司董事会能够客观、公正且独立地运作,矢志不渝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方位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独立董事:邓近平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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