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中交地产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
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本
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中交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的审核意见经审阅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供的资料,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中交地产及下属项目公司预计在2024年度内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6754万元,占2023年末归母净资产的4.18%。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交地产2024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形成的,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人员,能够确保交易顺利实施,具备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情况确定,不会对中交地产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