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中
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交地产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516647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799876.0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554357.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8245518.9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
6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4年 6 月 1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70071827_A01 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443799876.08
减: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注1)5554357.16
募集资金净额438245518.92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注2)434290886.96
1加:利息收入5174.52
减: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954631.96
减:节余资金转出(注3)5174.5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余额-
注 1: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公告发行费用为5554357.16元,其中印花税110259.15元已于2025年1月支付,于2024年支付发行费用为5444098.01元(其中:人民币1933962.26元的发行费用已从募集资金中置换)。
注2: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36224849.2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34290886.96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933962.2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安永华
明(2024)专字第 70071827_A14 号);中金公司亦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及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成。
注3:截至目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节余资金(1000000010120101480422专户资金余额为1540.00元、8110701011802799155专户资金余额为3634.52元)合计5174.52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4: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中涉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向关联方转让的公告》。公司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交易范围包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投项目,将导致公司募投项目终止。拟转让募投项目为公司
2024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凤鸣东方项目”和“天津春映海河项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上
述募投项目已经完成资产交割。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于2024年6月,公司、中金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金公司
2分别与中交(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武汉锦绣雅和置业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长沙金拾通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5年6月9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节余资金(1000000010120101480422专户资金余额为1540.00元、8110701011802799155专户资金余额为3634.52)合计5174.52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以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余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额(元)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000000010120101480422已注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注)8110701011802799155已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8110701012802800269已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110958124510001已注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331174873468已注销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3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4年6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6224849.2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34290886.96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933962.26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
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 70071827_A14 号)。
上述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于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于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4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中交地产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专项管理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3824.5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824.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824.5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承诺投资项已变更项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截至期末承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项目首批达本年度实是否达到项目可
目和超募资目,含部诺投资总额总额诺投入金额金额计投入金额投入金额与承投入进度到预定可使现的效益预计效益行性是金投向分变更(1)(2)诺投入金额的(%)(4)用状态日期否发生(如有)差额(3)=(2)-=(2)/(1)重大变
(1)化承诺投资项目长沙中交凤鸣花语园
否15736.1815736.1815736.1815736.1815736.18-100.002024年12月1870.68否,注1否(长沙凤鸣东方)天津春映海
否27692.9127692.9127692.9127692.9127692.91-100.002023年12月7218.41否,注2否河补充流动资
否395.46395.46395.46395.46395.46-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金
合计—43824.5543824.5543824.5543824.5543824.55-————
6注1:“长沙中交凤鸣花语园(长沙凤鸣东方)”尚未全部交付,2025年12月31日止实现的收益未达到项目整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体预计收益。
注2:“天津春映海河”尚未全部交付,2025年12月31日止实现的收益未达到项目整体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3、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系计算中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以下无正文)7(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杜锡铭杨云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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