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8证券简称:航发控制公告编号:2026-005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金融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财务)日最高存
款限额不超过50亿元存款年利率范围预计为0.15%~3.92%。预计2026年度中国航发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可循环使用的贷款额度不超过3亿元,贷款年利率预计为
1.65%~2.25%。预计2026年度中国航发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4亿元综合
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鉴于中国航发财务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额度的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刘浩、袁春飞、牟欣、杨先锋、杨卫军、李平、李晓旻、杜鹏杰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邸雪筠、录大恩、索建秦、王学华、魏云锋一致同意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额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航发、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应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关联人: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航发财务成立于2018年12月10日,是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7层
法定代表人:管见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G3070M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全部来自单一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2.经营状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中国航发财务资产总额370.27亿元,其中,自营贷款及贴现资产余额223.08亿元;负债总额343.29亿元,其中,吸收成员单位存款341.76亿元;期末净资产26.98亿元。2025年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3亿元,拨备前利润总额1.64亿元,实现净利润-0.5亿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鉴于中国航发财务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航发财务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中国航发财务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中国航发财务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履约能力良好。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国航发财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航发财务预计发生如下金融业务:
1.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航发财务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50亿元存款年利率范围
预计为0.15%~3.92%。
2.中国航发财务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可循环使用的贷款额度不超过3亿元,贷
款年利率预计为1.65%~2.25%。
3.中国航发财务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中国航发财务吸收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
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外,中国航发财务吸收公司及其子公司存款的利率,也应不低于同期中国航发财务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结算服务:中国航发财务根据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指示办理资金的统一结算业务,
相关结算费用均由中国航发财务承担。
3.综合授信服务:中国航发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
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外,中国航发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发放的贷款利率,也应不高于同期中国航发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中国航发财务办理的委托贷款,中国航发财务按具体委托贷款合同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4.其他金融服务:中国航发财务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需符合
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并履行必要的许可及相关程序,中国航发财务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中国航发财务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中国航发财务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航发财务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不涉及。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航发财务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公司重要的长期金融合作伙伴,中国航发财务为公司提供多元化、多维度、高效低成本的金融支持,有利于公司合理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航发财务贷款余额为650万元,存款余额为
330569万元,使用银行授信额度650万元,2025年度取得利息收入2542万元,支
付利息等支出12万元。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