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8证券简称:航发控制公告编号:2025-022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8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4月 28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下午3:00。
3.会议地点:贵阳格兰云天国际酒店(贵阳市花溪区珠江路168号)。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缪仲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交所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9人,代表股份7638770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081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5869721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63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5人,代表股份1769048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451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45人,代表股份1000669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60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22934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95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4人,代表股份777734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913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605284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616%;
反对328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300%;弃权63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7183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36%;反对3284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4%;弃权63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605284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616%;
反对328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298%;弃权65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7183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36%;反对3283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09%;弃权654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605298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618%;
反对328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298%;弃权63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7197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50%;反对3283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10%;弃权63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604634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531%;
反对334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385%;弃权63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6533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887%;反对3349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474%;弃权63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605418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634%;
反对330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333%;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7317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70%;反对3309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76%;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605369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627%;
反对3315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340%;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7268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21%;反对331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1%;弃权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605475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641%;
反对330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327%;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67374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27%;反对3305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28%;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634196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01%;
反对41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49%;弃权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6095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9%;反对419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2%;弃权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航发北京航科轴桨发动机控制系统能力保障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方案的议案》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634595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53%;
反对39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14%;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6494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28%;反对393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27%;弃权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631050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989%;
反对70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927%;弃权63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2949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85%;反对70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75%;弃权639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学华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7634035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80%;
反对442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79%;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5934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68%;反对4420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8%;弃权3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王学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已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38100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47%。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995692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026%;
反对43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306%;弃权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95692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6%;反对430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6%;弃权6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攀、卢垚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