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0739证券简称:普洛药业公告编号:2026-75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8月18日,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6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45656532.6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7833835元。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母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97833835元为分配依据。公司不涉及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兼顾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以及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进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5844357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32762300股后的股本11256812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6469697.3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的原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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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合理回报、经营需求、资本开支及财务状况等因素而制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本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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