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9证券简称:普洛药业公告编号:2026-58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
股份不享有股东会的表决权,公司现有总股本1158443576股,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9302300股,故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29141276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祝方猛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399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7人,代表股份792019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4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14470808股,占公司有表决
1权股份总数的54.41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9人,代表股份177548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2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9人,代表股份177548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2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9人,代表股份1775488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242%。
(3)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的议案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6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提案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198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反对3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513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1%;反对3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2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198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反对3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513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1%;反对3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1.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198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反对3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513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1%;反对3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提案1.0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198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反对3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513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1%;反对3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198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反对3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513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1%;反对3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
4同意79198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5%;
反对3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513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1%;反对3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1.0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195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4%;
反对68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480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68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苗丁、冯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
5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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