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3年,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1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5人,从业人员共6667人,注册会计师共11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50人。
德勤华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中,金融业的上市公司共1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4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3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
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于2023年8月4日,获得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德勤华永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德勤华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
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
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勤华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
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
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经营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3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
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德勤华永的相关资料,对德勤华永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
严格审核,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逐级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1月1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召开第一次年审沟通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团队安
排、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4年3月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
注册会计师召开第二次年审沟通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4(四)2024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公司年报审计
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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