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0证券简称:国海证券公告编号:2026-1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为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无异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5.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审计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于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2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82亿元。
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2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
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4年金融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
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
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钟鸣先生,
3201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钟鸣先生2003年开始
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西茜女士,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西茜女士201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西茜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源泉先生,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吴源泉先生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吴源泉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
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费用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
4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
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万元,合计217万元,与2025年度审计收费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职责。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符合相关监管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万元,合计217万元。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
5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万元,合计217万元。
(三)生效日期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毕马威华振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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