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证券代码:000751证券简称:锌业股份公告编号:202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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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恩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81人,代表股份343934024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21.2879%。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332725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0.628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5人,代表股份106614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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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599%。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780人,代表股份11331998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0.701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028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7%;
反对66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6%;弃权
2395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6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095%;反对665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69%;弃权2395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36%。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060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9%;
反对630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4%;弃权2431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58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875%;反对630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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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72%;弃权2431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53%。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0998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574%;反对632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0%;弃权20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97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384%;反对632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57%;弃权201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9%。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898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990%;反对835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9%;弃权19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6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655%;反对835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09%;弃权199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36%。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2025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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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同意3430580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453%;反对673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9%;弃权202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56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698%;反对673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457%;弃权202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敞口)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081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520%;反对656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8%;弃权19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789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725%;反对656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95%;弃权1969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8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议案》
7.0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额度合计36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974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211%;反对713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5%;弃权2454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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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数的0.07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72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359%;反对7137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85%;弃权2454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5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02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额度15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046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420%;反对681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0%;弃权20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44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695%;反对681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08%;弃权2062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9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098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570%;反对624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7%;弃权210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96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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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246%;反对6248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42%;弃权210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12%。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30060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7302%;反对713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3%;弃权214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04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112%;反对713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923%;弃权214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65%。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836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810%;反对909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4%;弃权187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347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172%;反对909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45%;弃权187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82%。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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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
同意342832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6798%;反对849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0%;弃权2514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30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832%;反对849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977%;弃权25146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9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惠忠牛金刚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