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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业股份: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12-10 查看全文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证券代码:000751证券简称:锌业股份公告编号:2025-042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9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恩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12人,代表股份359633244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22.2596%。

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371370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0.867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5人,代表股份224962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第1页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

1.3924%。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611人,代表股份27031218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1.673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增加2025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251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96%;

反对2924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33%;弃权

4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49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886%;反对2924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8200%;弃权45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1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2026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169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70%;

反对3030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28%;弃权

4323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875%;反对3030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第2页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 LTD.数的11.2129%;弃权43238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96%。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非关联股东同意2291508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84.7727%;反对367412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3.5922%;弃权4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6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91508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84.7727%;反对3674129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3.5922%;弃权44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1.6351%。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惠忠牛金刚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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