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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发: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ST西发 --%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6-034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6年4月24日,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或“公司”)收到拉萨

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拉萨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藏01破

申4号]和《决定书》[(2026)藏01破1号],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达州百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疆日广通远投资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见公司2026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司债权人应在2026年5月28日(含当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进行的债权申报继续有效,无需再行申报。

2、虽然拉萨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续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公司重整相关工作,通知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并参加债权人会议。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通知

(一)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2026年5月28日前(含当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债权申报方式及要求1、债权人可以采用网络、邮寄申报或现场申报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债权申报网址

https://cloud.fahuidata.com/xhn联系人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杨律师联系电话17521345363

电子邮箱 xzfzglr@163.com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色拉路12号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

9:00至11:30,14:00至17:30

2、为规范债权人申报程序、统一申报格式,债权人可登录上述债权申报网址,搜索“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以获取债权申报指引、事项说明及其附件,了解债权申报材料要求,获取债权申报材料模板。债权人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微信“搜一搜”查找微信小程序“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进入小程序后点击底部的“公告”搜索“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进行网络申报。

3、若债权人对债权申报事宜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于工作时间拨打管理人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4、管理人在进行债权审查过程中,将视审核情况要求债权人补充证据材料或者提供相

关证据原件进行核对,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参加会议的方式包含线上及线下,其中线上会议将通过债权申报系统召开,线下会议将在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召开。具体会议时间、出席要求等事项,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三、其他说明1、在公司预重整期间已经申报的债权人无需另行申报,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

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和确认在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各债权人在公司预重整程序中申报的债权可视为在后续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对于

申报利息的债权,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重整申请受理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给公司核对、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金额及债权性质最终以拉萨中院裁定确认为准。

3、本债权申报通知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四、风险提示

(一)虽然拉萨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后续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

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8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2026年4月25日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

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事项可能导致西藏发展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三)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重整的重整投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无

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虽然重整投资相关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

13日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重整期间,公司将继续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各方权益,力争尽快完成重整,并在现有基础上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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