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3证券简称:漳州发展公告编号:2026-033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任职并承担实际工作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年度
经营业绩考核及个人薪酬系数考评结果领取相应的薪酬和津贴。(2)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公司不予发放薪酬和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个人薪酬系数考评结果领取相应的薪酬和津贴。
(三)薪酬结构
在公司任职并承担实际工作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和的5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考核系数相挂钩,根据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及相应年度考核结果核定。另外,任期激励收入以任期内年薪总水平30%以内确定,在任期考核后递延支付。
四、其他说明
1.在公司任职并承担实际工作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
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
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费用。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